□ 吳繼峰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明確要求,對上級精神不刻意搞“開會傳達不過夜”。這條規定的指向如此具體,足以說明形式主義在這類問題上已經積弊很深。筆者以為,政策落實既要講時效更要講實效,應該把握“刻意追求”與“必要傳達”的本質區別,推動工作重心由“速度焦慮”向“實效追求”轉變。
“刻意追求不過夜”將落實簡化為速度競賽。在壓力傳導機制下,部分干部將“連夜開會”等同于“高度重視”,將“快速傳達”等同于“忠誠可靠”。這種導向導致基層耗費大量精力于會議組織、材料整理,卻擠占了政策消化和轉化落地的寶貴時間。文件油墨未干便倉促部署,政策精髓未被真正理解,執行難免偏離初衷。痕跡管理取代了問題解決,形式上的“快”就可能掩蓋內容上的“空”。
新的規定所糾正的正是這種將速度絕對化的錯誤傾向。政策傳達的急迫性應與其實際內容相匹配。防汛抗旱指令、突發公共事件響應等,必須爭分奪秒,確?!安贿^夜”。然而對于需要結合地方實際轉化的宏觀政策、發展規劃,則必須給予基層干部合理的消化期。基層單位收到產業發展文件后不急于開會表態,而是安排干部深入調研,摸清本地優勢與短板,就能制訂出切實可行的方案,使政策紅利有效釋放。這種必要的“時間差”,是確保政策精準落地的前提。
破除速度至上的迷思,需建立科學合理的政策傳導機制。首要任務是精準識別政策屬性,明確區分緊急指令與非緊急部署,設定差異化的響應時限。更為關鍵的是改革考核評價體系,堅決摒棄以會議數量、傳達速度論成效的做法,將考核重心轉向政策落地的實際效果。要看群眾“急難愁盼”是否得到有效回應,發展難題是否真正破解,群眾滿意度是否切實提升。唯如此,才能讓基層干部從午夜燈下抽身,把精力真正投入到解決實際問題上。
應該重塑政策落實觀,認識到政策落實之要義在質量高低、不在物理速度。要摒棄“刻意追求不過夜”的形式主義,以實事求是的態度調動政策落地的能動性、體現精準落實的結合性,讓黨中央決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和市委工作謀劃轉化為惠及群眾的實際成果。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