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釋放出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為基層減負的強烈信號。《若干規定》第一“刀”,揮向的就是“文山會海”中的“文”,明確要求“切實精簡文件”,從嚴控文件數量、提升文件質量、加強評估審查三個方面作出具體規定。
突出重點減量,從根源上解決“文山”問題
只有明確“發”與“不發”的范圍,劃出“邊界”,限定“紅線”,才能精準解決“文山”問題。為此,《若干規定》明確,“地方和部門發文嚴格實行計劃管理、總量管控和發文立項制度,嚴格控制臨時性、配套類、分工類發文。年度實際發文數量一般只減不增。議事協調機構、部門和單位不得向下級黨委和政府發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防止以‘紅頭’變‘白頭’、正式改便箋、多文合一等方式規避發文數量管理”,倒逼各級黨政機關把精簡文件的各項規定落實到位,嚴控層層發文,有效防止文件過多過濫。
突出提升質量,讓文字回歸求真務實本質
質量是文件的靈魂和生命。一些文件質量不高是造成基層執行難、落實難的重要原因,一定程度上導致基層以形式主義應付形式主義。為此,《若干規定》明確,“除部署綜合性工作外,地方和部門文件一般不超過5000字,部署專項工作或者具體任務的文件一般不超過4000字。文件應當開門見山、直奔主題,著重提出貫徹落實的政策措施。配套文件應當直接提出具體落實措施,不得簡單照搬照抄上位文件”,真正讓文件接地氣、可執行,干部群眾一眼就能抓住重點,有效傳達黨和政府的聲音。
突出評估審查,源頭治理違規發文問題
改進文風不是“一陣風”,需要從制度機制層面開展實施評估、加強事項管理、切實改進文風。為此,《若干規定》明確,“制發文件應當進行與為基層減負一致性評估,一般不提出報送貫徹落實情況、制定配套文件的要求;除專門文件外,文件原則上不對機構編制、干部配備、工資福利待遇、創建示范、達標、‘一票否決’和簽訂責任狀等事項提出具體要求”,真正讓好文風成為突出落實導向、反映群眾心聲、推動問題解決的利器。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是一場攻堅戰、持久戰。從改進文風做起,落實好《若干規定》,把基層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束縛中解脫出來,讓廣大黨員、干部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干實事、解難題、謀福祉、惠民生。